职保
来源:武汉市第五医院
发布时间: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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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0元。参保人员在同一保险年度内住院达到二次(含2次)以上时,起付标准减半。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10万元,10-24万为商保补助,24万元以上为大额医疗,一个保险年度内约54万封顶。一个保险年度为1月1日-12月31日。
2、退休人员甲类个人比例支付为11.2%,在职人员甲类个人比例支付为14%。
3、乙类用药及大型检查:个人先自付10%,余下部分再甲类比例支付。
4、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适当放宽类:特指的血液制品,出付比例为先出30%,余下部分再按在职及退休的比例支付。
5、体内置换材料分国产及进口:“国产”个人比例支付为35%,“进口”个人比例支付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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