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党群工作 > 学习园地
酒驾醉驾“驶”不得!酒驾最新标准已正式实施!
来源:武汉市第五医院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量:1661

想“久”驾,莫酒驾

酒驾最新检验标准

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更严格的新国标实施后

酒驾标准进一步收紧

新标准有什么变化?

快速了解2024酒驾新规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测定》国家标准,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该标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01

更严格

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更准确

新国标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

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更科学

新国标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

一图读懂最新检验标准

▼▼▼

对于酒驾和醉驾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01

饮酒驾车

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2

醉酒驾车

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严格规范、依法办理醉驾案件“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该《意见》已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

文章综合自:国安宣教、人民日报、中国普法